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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政策

青浦区专利新产品技术项目

发布日期:2021-12-02 浏览次数:251

1、项目依据:

《青浦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青府发〔2013〕16 号)和《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科委关于青浦区科技创新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青府办发〔2016〕84 号)


2、基本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为在本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新产品的单位,在明确了所申报新 产品的产权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联合申报时,牵头单位必须 是在本区注册的企业。

3. 通过技术转让获新产品开发权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时,牵头单位必须是在本区 注册的企业。

4、产品技术水平先进,在原理、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有创新(新的专利和技术证明),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超过同类 产品或生产成本大大低于同类产品(有效的抽检报告和技术水平证明),产品已推向市场(销售证明),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新产品。

5、产品为近三年内开发成功,且已投放市场销售;相关专利已获授权,且没有专利纠纷。


3、计划申报时间:

每年3-4月份


4、基本申报流程:

5、补助情况:

对立项的单位颁发“青浦区专利新产品证书”;区财政给予每项不超过 10 万元的资金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 10%。


6、注意点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推动节能减排工作。

③相关专利最近一次年费交付凭证(复印件);

④产品完整的技术标准;

⑤产品检测(验)报告;

⑥产品技术水平查新报告;

⑦产品用户使用意见(二份或二份以上);

⑧2016 年度产品销售证明(发票或合同);

⑨企业法人和法人代表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