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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政策

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21-12-02 浏览次数:172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本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本区产业发展导向。

2、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4、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5、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一是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二是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三是走私行为。

6、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7、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并且上一年度必须有发明专利申请。

(二)指标要求

1、企业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5千万元)。

2、企业上一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农业、服务业及石油、煤炭、交通、建筑、烟草、电力、电信等行业企业不低于1%)(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乘以规模和行业系数后的值,具体系数见《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和评价工作指南(2019版)》)。

3、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4、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20人。


二、支持力度

给予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