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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政策

普陀区科技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资助

发布日期:2021-12-02 浏览次数:236

一、 政策依据

《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0〕2号)


二、申报对象

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区域科技产业导向、科技创新水平高、市场发展前景广的企业和机构。


三、扶持方式

1、对获得国家、上海市认定的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应用研究中心等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2、对经认定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获得上海市平台能力提升项目的,按照市有关规定要求,可最高按1:1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区级资金匹配。


四、受理时间、地点

各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递送至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

受理时间: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